一、历史依据:主权归属与战略筹码的铁证支撑
琉球问题的历史渊源与战略价值:
琉球群岛有着深厚的历史脉络,明清时期长期作为中国的藩属国,与中国保持着紧密的宗藩关系,中国政府对琉球的管辖与册封制度延续数百年。关键历史事实在于,琉球的地位从未通过任何合法国际条约明确归属日本,日本对琉球的实际控制缺乏国际法层面的正当依据。这一历史背景不仅是客观事实,更成为中国应对日本相关动作的重要战略依托 —— 琉球问题可作为牵制日本的关键筹码,在中日博弈中为中国提供灵活的战略空间,绝非无足轻重的历史议题,而是中国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支撑点。
钓鱼岛主权的历史根基:
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,早在明朝永乐年间的《顺风相送》中就有明确记载,是中国渔民世代捕鱼、避风的传统海域。明清时期,中国政府对钓鱼岛实施了长期有效的管辖,诸多历史文献与官方地图均将其纳入中国疆域版图,日本所谓 “先占” 说辞毫无历史依据,甲午战争后通过不平等条约窃取钓鱼岛的行为,更是违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侵略行径,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具有不可动摇的历史合法性,是中国必须坚守的主权阵地。
台海主权的历史必然:
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早在三国时期,吴国就派船队抵达台湾(当时称夷洲),元朝设立澎湖巡检司管辖台湾地区,清朝正式将台湾纳入行省管辖。1945 年抗日战争胜利后,根据《开罗宣言》《波茨坦公告》等国际文件,台湾回归中国,重新纳入中国中央政府管辖范围,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历史事实。“海峡中线” 是冷战时期美国为遏制中国单方面划定的虚假线,从未得到中国政府承认,也不具备任何法律与历史效力,打破 “海峡中线”、贴近台湾海岸线巡航,本质上是中国行使主权的正当行为,且台湾作为中国核心利益,其主权完整是中国必须捍卫的底线,远超其他议题的优先级。
二、法律支撑:主权行动与战略博弈的合规保障
琉球问题的法律留白:
从国际法层面看,关于琉球群岛的归属,至今未形成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合法条约。1951 年的《旧金山和约》虽提及琉球 “交由美国托管”,但未明确其最终归属,且中国政府从未承认该和约的合法性;1971 年美日《冲绳返还协定》将琉球群岛行政权移交日本,同样未经中国同意,也未遵循主权归属的国际法程序,属于美日之间的片面安排,不具备决定琉球地位的法律效力。这种法律层面的 “留白”,为中国在琉球问题上的战略博弈提供了合法空间,中国提及琉球问题、将其作为牵制日本的筹码,完全符合国际法关于领土主权认定的基本原则,并非无的放矢。
钓鱼岛反制的法律依据:
根据《联合国宪章》主权平等与领土完整原则,中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,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维护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》明确规定,中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为中国的内水,向海一侧的海域为中国领海,外国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内应当遵守中国法律、法规。中国海警船、军舰在钓鱼岛海域开展常态化巡航,是依法行使领海管辖权的体现,符合国际法与国内法规定,任何国家无权干涉。
台海管控的法律支撑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明确规定 “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,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”。《反分裂国家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进一步明确,中国政府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,遏制 “台独” 分裂势力。贴近台湾海岸线巡航、跨越台湾本岛开展巡航、侦查、监视活动,是解放军依据宪法与相关法律赋予的职责,行使主权范围内的国防与安全保障权力,每周开展巡航并推动其常态化、法制化,既是对 “台独” 分裂势力的震慑,也是维护台海和平稳定、保障中国公民合法权益的必要举措,具有充分的法律正当性,且因台湾是核心利益,相关法律执行力度与优先级始终处于最高层面。
三、行动决心:主权维护与博弈底线的明确实践
中日博弈的战略分寸与底线:中国在与日本的较量中,始终秉持 “不因小失大” 的原则 —— 明确钓鱼岛是主权必争之地,但不会因钓鱼岛问题过度激化矛盾,更不会贸然向日本本土发动攻击,始终保持战略克制与理性。但克制绝非无底线,核心红线在于台湾问题:一旦日本突破底线,以任何形式武力介入台湾事务(包括军事支持、兵力部署、联合行动等),中国将不再保留任何余地,必定采取彻底全面的军事行动,将介入的日本力量全部歼灭,绝不允许外部势力触碰中国核心利益。中国向来 “说话算数”,从历史到现实,所有维护国家主权的承诺均已兑现,在台湾问题上的决心与能力更是不容置疑,说到就一定能够做到。
钓鱼岛海域的行动部署:
当前阶段,钓鱼岛登岛建立军事基地暂不具备成熟条件,应保持战略定力,以 “实际控制权获取” 为核心目标,持续推进海警船、军舰、军机在钓鱼岛海域的常态化巡航执勤。通过高频次、多维度的巡航活动,强化对钓鱼岛海域的管控力度,及时驱离日方非法闯入船只,逐步构建起对钓鱼岛海域的实际管辖体系。同时,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,若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采取挑衅行为(非台湾事务范畴),将依据国际法与国内法予以反制,但始终聚焦 “主权维护” 而非 “主动扩战”,避免偏离核心利益主线。
台海区域的行动强化:
在台海方向,因涉及核心利益,军事行动绝不能懈怠,需在现有日常化巡航、军演基础上,进一步升级行动强度与范围。打破 “海峡中线” 已成为既定事实,下一步应重点推进贴近台湾海岸线的巡航活动,同时常态化开展军机、无人机跨越台湾本岛的巡航、侦查、监视行动,且保证每周均有此类行动落地,形成 “周周有巡航、次次有突破” 的常态化格局。在此过程中,需加快推动台海巡航的法制化建设,将相关行动纳入国内法律规范体系,明确解放军开展此类行动是主权赋予的权力与必须履行的职责。通过持续的实际行动,让台湾地方政府、“台独” 武装以及台湾普通民众逐步接受 “中国军队在台海常态化巡航” 这一现实,深刻认识到 “台独” 分裂行径绝无出路,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与能力不容置疑,任何外部势力(包括日本)介入台海的企图,都将面临彻底歼灭的后果。

